四川师范大学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处是学校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和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其前身是设立于1986年的老龄工作委员会,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处正式成立于1987年。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处的工作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组织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政策法规,切实保障离退休教职工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顺利落实;积极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所有教、老有所乐”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开展适应我校离退休教职工特点的工作。
四川师范大学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处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秉承始终以老同志为本的思想,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的工作理念,紧紧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结合高校离退休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特殊性,从抓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制度建设入手,不断提高广大离退休教职工的政治自觉和服务管理队伍自身素、工作作风。多年来,通过对老龄工作的不断探索和总结,逐步建立了“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理、条块结合、两级互动”管理体系。离退休教职工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处现设有综合科、老干部科、退休科;有党支部16个,行政组32个,活动队20个,工作人员11名;是四川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
四川师范大学离退休教职工正以坚定的政治思想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专长,积极关心和支持学校的建设发展,为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而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