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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人文理论研究所召开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
[四川师范大学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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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6日上午,四川师范大学人文理论研究所在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314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四川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杨伯安、原副校长唐志诚出席会议,人文理论研究所所长骆天银、副所长傅嗣南,《夕照明》全体编委以及其他受邀单位代表、离退休教师职工、民主党派人士等40余人参加会议。座谈会由傅嗣南主持。

  傅嗣南首先对参会和一直支持人文理论研究所工作的专家领导表示感谢,随后他表示,四中全会的召开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引起全国乃至世界的关注;与会同志们也一直非常关心国家的发展,希望各位结合对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理解,与大家一起分享交流自己的心得体会。

  杨伯安首先认为,四中全会讲清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而党的领导又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二者辩证统一,不可动摇。杨佰安表示,党领导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在充分听取人民意见、保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的前提下进行领导;在党领导制定法律以后,任何组织、个人和改革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唐志诚联系学校法律教育工作实际表示,学生的法律教育十分重要,但以往开课效果并不理想,如果能够缩小教学单位,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狠抓一把,效果可能更加明显

  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的敖正德认为,法就是规矩和方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善于引导公民学法懂法,使其清楚自身权利和义务;通过设立宪法日让国人共同学习、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宪法;要让老百姓懂得守法就是美德,违法会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损害,以达到法治和德治的和谐统一。

  统战部部长董杰谈到协商民主时认为协商民主须要在法治化的基础上明确协商范围、内容、形式以及监督等问题,进而建立健全的机制;她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过程中,协商民主同样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要广泛征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接受它们监督。

 徐行效、范昌灼、邓双琴等还认为,依法治国是中国发展的必然要求,但社会上不知法不懂法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例如,部分公务员还存在不学法不懂法的现象,搞台上一套台下一套;个别党员把自己党化,没有领会依法治党的思想内涵;大学生由于所处环境相对封闭安全,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意愿不强;文化产业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部分文化产品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骆天银在最后的发言中认为贯穿四中全会《决定》的一条红线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随后他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客观依据、基本要求做出阐释和解读;骆天银表示只有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才能进一步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四中全会开启了中国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意义深远重大,相信通过依法治国,我们国家会更加井井有条,虽然困难不可避免,但我们有信心、耐心和决心。

  座谈会至始至终发言踊跃,内容切题。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个高质量的座谈会,既交流了心得,又受到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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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晟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