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关于开展 2025年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申请的通知
时间:2025-12-04 22:13:55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处   查看:3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关心关爱离退休人员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精准帮扶、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体现学校对广大离退休教职工的关怀与温暖,切实帮助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现启动 2025年度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申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因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治疗医药费用自付部分较高,导致本人生活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

2、因瘫痪、失能等原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导致本人生活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

3、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造成家庭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

4、因家庭人均收入较低或其他原因导致本人生活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退休教职工,不能享受困难帮扶。

1)拥有 2套以上商业住宅的;

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损害学校利益,诋毁学校形象的。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本人或所在单位(党支部、行政组)必须填写《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申请表》,并附医院诊断证明、治疗医药费用等本年度支出票据(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单位(党支部、行政组)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审核,对满足申报条件的,由党支部书记或行政组长签字后,于 1220日前由单位统一将《申请表》报送至离退休处老干部科,过时不再受理。

3、离退休处成立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蔡纪忠;副组长:李晓斌;成员:冯明智、丁朝武、任意、祁雪、钱波澜、满涛。为确保评审的客观公正,由向富国同志全程监督。申报材料由老干科进行整理,评审工作小组审核、集体研究、确定最终困难帮扶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学校财务统一发放。

4、离退休处建立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档案,受到帮扶的困难教职工接受全校离退休人员监督。对于提供虚假证明者,取消困难帮扶资格。监督电话:84794795

特此通知。

离退休工作处

2025124

编辑:任意 初审:祁雪   审核:向富国   终审:蔡纪忠